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优发官网首页/  

优发官网首页.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发布时间:2024-05-18 12:36:35 来源:优发官网首页登录 作者:优发网站是多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243,814.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0,590,573.92元,资本公积金为340,417,501.62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36,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7,866,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9%。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合计转增41,02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7,788,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19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202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66家,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0家。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自律处分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喜悦智行(301198)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润禾材料(300727)、金富科技(003018)、瑞可达(68880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牛晓咪,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润禾材料(300727)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容知日新(688768)、巴比食品(60533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签字注册会计师牛晓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签字注册会计师牛晓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及市场定价等情况,公司2023年度向容诚所支付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3.02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一致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新解释1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和证监会发布的新解释1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


优发官网首页

优发官网首页/  

优发网站是多少/  CONTACT US

联系人:黄总
手机:13401361033
电话:0519-81808085
传真:051988888888
邮箱:dongyuejiari@douyin.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中路151号

服务热线

0519-81808085

功能和特性

价格和优惠

获取内部资料

扫一扫